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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要一定理清的事情

 

两个人婚姻美满恩爱时,海誓山盟,星星月亮都会摘给你,你说东就东,绝对没有南北西,钱什么的,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孩子就是爱情的结晶。没感情准备离婚了,撕破脸面,算清账,才发现财产转移,小三上门,抚养费,房子,样样是难题,门门是陷阱。接下来将由北京财富管理咨询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北京财富管理咨询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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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夫妻离婚需要处理的问题有三个:一是婚姻关系的解除,二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三是财产分割。尤其财产分割明晰,好散好重聚。


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霍尔巴赫提到:“利益根本不是别的东西,只是我们每一个人视为幸福所必须的东西。” 上述3个问题,每一个都将可能成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每一个焦点的完美解决都可以给人带来霍尔巴赫所说的“幸福”。


但不可否认,夫妻财产是种触手可及、直观可见的“幸福”,它能最大程度被最大数人理解为霍尔巴赫所说的“利益”。因此,夫妻财产分割在大部分离婚案件中都是当事人反复争夺的焦点。


其实在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总原则的前提下,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已经对其进行了较为详细地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很复杂,不同的情形下分割不同,并不限于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那些种类。




譬如夫妻将财产赠与子女后发现其子女非亲生时如何处理等问题,就很难从法条中直接找到答案。另外现在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还涉及股票、公司股权、债券、无形资产的分割。因此离婚夫妻财产分割问题成了争议最多的问题之一,也是是律师和司法实务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


随着涉案标的额的增多,以及婚姻家庭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化,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当中需要投入更多的专注和精力。


特别是在律师调查取证方法、举证时限、法律文书交接等等方面,不允许有丝毫的马虎。但是,实践中律师在代理离婚案件就容易出现重大失误。比如,忽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中的举证期限、办理离婚案件时超越一般代理权限代理等诸多问题。


在结婚时,我们都怀着美好的期待——我要和这个人共度一生。但生活,不总是花前月下、你侬我侬的浪漫,更多的是柴米油盐的平淡和一地鸡毛的琐碎。到了相看两厌的境地,再将就,对谁,都是折磨。这一站不是终点,生活还得继续。但是,结束这段旅程,却不是那么容易。好聚好散,当然最好,但还有很多是不得不走上法庭。


近年来,随着社会离婚率连续17年上升,很多人好聚却无法好散,不得不诉诸法律,越来越多的律师开始经手和办理家事案件。


根据2019最高人民法院两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全国法院系统审理民事案件901.7万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181.4万件,这意味每五个民事纠纷中就有一个是婚姻家事纠纷。

 

而民政部的最新数据发布,2017年中国有超过360万对夫妇申请离婚,到了2018年,这个数据上升到380万,这已经是离婚率连续第12年上升。与此同时,结婚率则是自2013年以来连续5年下降。



离结比数据之高,家事诉讼量之大,也的确是出乎意料之外。因此在律师业务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家事案件因上手简单、数量众多,而成为许多年轻律师入行的首要案源。有越来越多的律师开始经手和办理家事案件。


家事案件是律师的基础业务,任何一个拿到律师执业证的律师都可以承办,但是并不是所有律师都能办好。尤其是,现在随着家庭财富的增长,离婚分割的财产类型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我们很多的年轻律师在处理财产分割时也会碰到很多的问题。


拿最常见的夫妻房产分割为例。上个世纪的时候房子不那么值钱,很多人结婚都是男方提前准备好房,女方陪嫁些生活用品,有钱的陪嫁辆车。当然,那时候甚至对于共同财产的认定规则中还有这样一条”房产这类重大财产,即使原来是个人财产,在双方婚后8年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




但到了21世纪情况不一样了:法律发生变化了,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或结婚达到多长时间而变为共同财产;事实也发生变化了,房价越来越高,房产在家庭财产中占的比例越来越高。无论在结婚还是离婚时,房子都成了关键问题。


面对急剧增长的房价,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主要财产,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房屋补偿款应如何计算的问题亦成为婚姻案件中最为突出的争议焦点。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京财富管理咨询律师,京财富管理咨询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整理: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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